房屋拆迁后女方是否享有权益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1、无份。若该房产为婚前所得,无论在婚后得到何种补偿或差价,均视为个人婚前财产,不予分割。而在婚后取得的升值收益,则属共同财产,将按共有财产处理。2、子女非分割对象。由于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为唯一的财产分割方,子女并无财产分配权和受益权,因此,任何形式的子女分得动迁房的情况皆不可行。此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子女不得参与,夫妻财产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依法分割。3、婚后财产归属。婚后财产的归属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如有明确的婚后财产协议,则需依照协议约定分配;若无协议或协议无效,则需依据《民法典》执行。


受理费:¥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1000元的,¥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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