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耗时及程序详解
法定公告期限为90天,加上清理债权债务、安置员工以及审计等多项任务所需时间,顺利完成整个流程最短需要约120天左右。具体时间会因企业状况而异,公告期的90天是必须的,其余则需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关于企业破产后的清算时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这不是法律的缺失,而是考虑到企业破产情况较为复杂,甚至有些破产案件要花上一年多才能清算完毕,因此很难精确计算出需要多少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若企业最终无法分配财产,便可直接进入结束阶段;然而,清产核资仍是一项耗时较长的工作。因此,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以月作为计时单位最为合适,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清算的主要步骤包括:1. 成立清算小组;2. 通知债权人,清算小组应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天内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或从首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3. 登记债权,债权人需详细说明债权相关事宜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小组负责对债权进行登记;4. 制定清算计划,财产处理应遵循以下顺序: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和社保费,其次缴纳税款,最后偿还公司债务;5. 确定并实施清算计划,清算小组制定的清算计划需上报股东会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6. 编制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编制清算报告;7. 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将经过股东会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清算报告及审批文件提交至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同时发布公司终止公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通常为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在征地拆迁诉讼中的原告通常是被拆迁人。
2.有明确的被告,通常为拆迁人、房屋和土地的征收人或者相关部门。
3.事实根据包括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需要提供关于征地拆迁中的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拆迁通知等,能证明拆迁事实和违法拆迁的证据。
4.选择正确的征地拆迁纠纷的受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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