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性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内部承包乃企业与内部部门或员工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标对特定生产资料及其经营管理权的权利义务规定。内部承包并非法律禁止之转包模式,故属合法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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