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外孙并无继承外祖父母遗产之权利。
然而在特殊情形中,倘若外孙的母亲在其外祖父母过世之前已然离世,那么此时外孙便可依循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属于其母亲应得的遗产份额。
另外,如果有遗嘱明确指定由外孙继承遗产,那么自然外孙也是具备继承资格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