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城市户口之人依法享有继承乡村父母所遗留房地产之权利,然而,却无法获得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作为农民基于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所独有、用以兴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权益,其所有权性质仅限于享有该权益的村民共享——非本村集体户口者无权享有。除非有关人士能够将城镇户口迁回乡村,方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之上已经完成修建并且已成为公民个人财富的房产,则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