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1.在考虑遗产分配事宜时,首要任务是确定继承人的死亡时间点。若继承人确系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身故,其所应享有的继承权力将会由其法定继承人来承袭。在此种情形下,遗产分割协议便相当于是已逝世继承人预先订立的一份合约,而其法定继承人则依据这份协议行使相应的权益。
2.换言之,一项关于遗产分配的协议,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该协议本身合规与否以及其有效性如何。统筹考虑以上两个因素,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只要遗产分割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且具备足够的实际执行力,那么即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才宣告死亡,此类遗产分割协议仍然具备法律效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