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双亡之后,房屋应如何进行传承,首先需要遵循遗嘱的安排进行分配;若未留下遗嘱,则需由逝者的直系血亲即其亲属以及亲子共同行占有之权利。具体来讲,遇此情况,房屋的传承可面临着以下三种情形:
(1)即通过法定继承的形式,继承人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位来获取财产。
(2)当采取遗嘱继承的方式时,继承人必须依据被继承人在生前所设立的具法律效力的遗嘱内容而获得相应的遗产。
(3)另外,还须提到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这是指扶养人一旦在被扶养方身故后,按照与被扶养人之间所缔结的相关协议而取得遗产。相较之下,虽然继承需要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才能启动,但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所享有的这种期望权利(阶段性权利)并非真正的完全继承权,反之,若被继承人仍健在,那么此种继承关系将无法形成。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生命终止之后,继承权才能转变为既得权利。
至于遗嘱继承权的实施,同样需要以被继承人在生前设立合法有效遗嘱并在其离世作为前提,否则此人与遗嘱间的继承关系亦无法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