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华律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对于冒充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依据相关治安法规一般会面临拘留或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冒充他人身份证还附带着进行有罪的违法活动,那么此种情况就将依照刑法规定加以论处。若仅仅发生了冒名顶替的行为,而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话,具体处罚方式如下:倘若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副本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并实施了触犯法规的行动,那么这些冒用者及其涉及到的相关机构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丧失证件的本人无需为自己并没有实际实施过的违规行为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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