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冒充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依据相关治安法规一般会面临拘留或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冒充他人身份证还附带着进行有罪的违法活动,那么此种情况就将依照刑法规定加以论处。若仅仅发生了冒名顶替的行为,而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话,具体处罚方式如下:倘若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副本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并实施了触犯法规的行动,那么这些冒用者及其涉及到的相关机构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丧失证件的本人无需为自己并没有实际实施过的违规行为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