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时的彩礼问题,若是在新人缔结本命之缘、领取得合法结婚证书之前支付的,则此部分彩礼并不列入新婚夫妇的共有财产范畴;
反之,若该笔彩礼是在新人持有合法结婚证书后所予支付,若无明确定义或协议说明其所属权属,则视作新婚夫妇的共同财产。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通常是指在婚姻维持期限内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此类财产将被赋予夫妻共同所有权,并由当事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