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详细地为您介绍男性和女性在申请复婚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以及具体的复婚程序:
第一步,申请提交,要求约会并打算再婚的男女双方向户口留在该地区的民政部门(比如县级市或者镇地方政府)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填写声明表格,双方都应亲自到达婚礼登记处,亲自填写;
第三步,签字确认,请注意双方必须在婚礼登记官的面前,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依次签名或是按下指纹;
第四步,审核和登记,婚礼登记机构会审阅并核实双方提供的所有证件及声明内容,若满足复婚登记的条件,将会予以登记注册;
最后,颁发复婚登记证书,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婚礼登记机构将撤销原来的离婚证明,发放新的复婚登记证书,以此正式生效。
如果不慎遗失了离婚证书,也不必担心,只需按照以下方法重新补办离婚证,然后即可进行复婚的相关手续。
需要向原办理过婚姻登记事务的地方部门或者一方常居住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户口本),再次申请补办婚姻证。
在经过婚礼登记机构对于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严格查证,经确定确属无误后,就能够为大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