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结婚证书时,请您携带以下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手续:
首先是双方各自的户口本与身份证原件;
其次为确保双方均未婚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三项即确认双方不存在任何直接的血缘关系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血统的证明资料;
最后一项便是准备3张规格为2英寸的双人近期半身照片。
关于实际领取结婚证书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要条件是男女双方务必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单身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然后,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详细审查;
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便会批准并颁发给你们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