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华律网

关于肇事逃逸的法定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清楚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却蓄意驾车或弃车潜逃;自以为无需承担事故责任,便匆忙驶离事故现场;涉嫌酒驾或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报警立案之后不服从现场等待处理,反而弃车离去而后又折返;尽管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并未通报登记亦无故离院;在将伤者安置于医院后,故意泄露假名、虚构地址及联络方式后悄然离去;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逃避。简而言之,其核心关键在于行为人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图,并且在客观上实际做出了逃离事故现场等行动。需明确指出,具体的认定工作往往会依据多重因素与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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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表格作为诉讼费用的参考,具体交纳数额以受诉法院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由①事故发生地或者②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起诉法院既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又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但是受害人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选择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更利于事故事实和证据的查明与收集,因此受害人维权成本相对较低。

  1、起诉状:①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②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请求中,原告可要求被告赔偿在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以及诉讼费的承担。③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这部分,需要写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分析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的划分。

  2、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应经法院审查许可;律师代理的,必须提交律师所函件和年检的律师执业证书。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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