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女孩的抚养权归谁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关于两位当事人之间若涉及到抚养女儿的问题,首先应该由双方家长先行协商解决。
如若双方家长无法达成共识,便有权依据法定程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以对孩子的最大利益为首要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于不满两岁的子女,法律上通常会倾向将其抚养权利交给母亲。
当然,这并非绝对,倘若母亲有如下几种情形任一情况存在的话,父亲同样享有监护权:
即(1)患上长期且不易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具有抚养子女的经济实力但未尽到相应义务,而父亲则坚持将子女留在自己身边;
(3)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如子女确实无法同母亲一起生活等。
然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两岁及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希望能照顾孩子,母亲如果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那么她就更可能获得监护权:
(1)已经实施了永久性的节育措施或是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
(2)与子女相处的时间已经比较长,改变子女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其健康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没有其他子女,而父亲却有其他子女;
(4)子女留在自己身边生活能够有益于他们的成长发展,而父亲患有某种长期不能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说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时,他就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涉及到8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其父母在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们的个人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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