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流程的执行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华律网

可向法院申请启动企业破产程序,受理之后,法院会指派破产管理人,并发布通知,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可以从高院备案的律所、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选出。其职责包括接管公司财产、查核公司财务状况及编制报告、监督公司日常运营与财产处理。若法院认定破产原因存在,则宣告破产,随后由破产管理人制定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交由债权人会议审议。方案通过后,破产管理人按计划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并依分配方案偿还债务。最终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请求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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