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预审规定有哪些
设立公司须进行名称预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派代或委派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全体发起人指派代或委派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申请。申请名称预审需提交以下材料:(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审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派代表或委派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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