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程序的审理期限
依照法律规范,人民法院以审判监督程序启动重审案件时,需在做出提审、再审决定后三个月内完成审理;若有延期需求,最长不得突破六个月的上限。【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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