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而拒缴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华律网

住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物业公司不应承受此种责任,因此仅因不满房屋质量而拒付物业管理费的做法并不合理。物业服务公司并非直接负责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机构。面对此类情况,消费者应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若无果,可寻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的帮助。对于轻度的质量瑕疵,如在保修期内出现,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若开发商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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