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公证并非遗嘱生效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即使您选用未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它符合如下要求,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实质性条件:
(1)遗嘱人须拥有充分的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应当体现出遗嘱人真实的意愿;
(3)遗嘱内容不得取消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
(4)遗嘱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应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
以及(5)遗嘱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道德准则。
其次,在遗嘱的表现形式上,公证遗嘱应经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办理。
自书遗嘱则由遗嘱人本人并且签名,最后写明签署日期。
代书遗嘱需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出席见证整个过程,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为书写,并注明日期,同时附上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字。
以录音方式设立的遗嘱,也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现场确认。
此外,在某些紧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采用口头遗嘱。
但这种形式的遗嘱,仍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