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252号政府令)的严格规定:男性参保期限需满足30年,而女性则需要满足25年才能获得相应的医保福利。对于即将退休但缴纳期限尚未达到最低标准的职工,应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所在城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全额补缴所缺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且从下个月开始正式享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
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