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无证行医行为的法律规范如下:
首先,若有个人未获得相关许可便擅自开设医疗机构行医或作为非医师进行医学诊疗等活动者,其将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严厉制裁,包括剥夺其违法收入以及所有医疗物资和设备,并处以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其次,若此类行为达到了犯罪程度,即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前提下,冒充持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从事医疗活动,则需要接受刑法的惩罚,依照相关规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并且可能出现罚金或单处罚金的附加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无证行医行为具备高度欺骗性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