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逝者离世后,其所欠之贷款仍需继续偿还,否则可能面临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在此情况之下,银行会优先选择从逝者的还款账户中自动扣划所拖欠款项;
如若账户余额无法满足此项要求,银行有权依法启动司法程序,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手段,查封、拍卖逝者名下个人合法资产及财产权益中属于其自身的那部分价值以抵偿欠款。若逝者的亲属成功继承了逝者的遗产,那么他们就有义务代替逝者清偿债务。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全额承担所有债务,而是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进行偿还即可。反之,若亲属选择放弃对逝者遗产的继承权,那么他们便无须为逝者偿还任何债务。换句话说,只要债务人的家属并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在继承逝者的各项权利和财产的同时,也将不得不承担起逝者所遗留下来的信用卡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