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拘留后能请律师吗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行政拘留是指依据法定程序且专门由公安机关实施的,针对那些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并在短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以进行行政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您遇到这样的情况,仍然享有权利寻求律师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且对此决定持有异议者,他们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此过程中,他们可以向做出此处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暂缓执行不会引发社会危害,那么将会允许被处罚人或其亲属以刚刚提到的方式提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
然而,如前所述,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仍将暂时予以暂停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