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家庭暴力,指的是在家庭成员间,通过施行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捆绑、虐待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以及长期性的言语侮辱、恐吓等方式,来实现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及精神上的伤害和侵害的行为。因此,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施暴者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