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家暴行为如何界定与惩处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家庭暴力,乃指在家庭环境中发生的,由家庭成员以殴打、捆绑、残害、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以及长期性的谩骂和恐吓等手段实施的对他人的身体及心理方面所产生的严重侵犯。当家庭暴力出现时,会引发多种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
(1)如果这种暴力导致了婚姻破裂,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施暴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2)若家庭暴力给受害人带来了人身伤害,受害者可依法要求施暴者进行人身伤害赔偿;
(3)若家庭暴力情节轻微,未达到犯罪程度,则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4)若家庭暴力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触犯刑法规定,则施暴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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