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涉及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之行为,若其已构成犯罪,但并未酿成被害者生命安全的威胁,则此种情形将视为自诉案件,受害方有权自行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申请立案。
然而,若是因为这些非法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那么这个案件就自动升级为公诉案件,受害方将需要请求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安机构则会对此类案件展开正式的立案调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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