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离婚能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若遭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您有权向伴侣提出诉讼要求其作出赔偿。
倘若这种家庭暴力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的破裂,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将享有寻求赔偿的权利。
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务的过程中,我国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义务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但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时,法院应依法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同样地,如果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且经调解无效,法院亦应依法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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