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暴力事件时,您有权向警方报案。
公开侮辱他人或捏造虚假事实诽谤他人、频繁地发送淫秽、侮辱或恐吓性信息以及其他类型的网络暴力行为,如果已经达到了严重扰乱受害者正常生活秩序的地步,均可考虑向警方报案寻求帮助。
关于网络暴力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在信息网络中实施暴力行为,捏造并散布事实以侵犯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者将构成刑事犯罪,此时便可依法立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若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累计超过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2)导致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3)在过去两年内曾因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进行诽谤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