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暴力的有效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强化司法援助力度,为受害方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权益维护;
其次,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广大夫妻的法律素养,增强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识;
最后,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深入了解另一半的性格特点,从而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
若不幸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起诉讼离婚,而法院也将依法支持并尊重其离婚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