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仅两月便决定离婚的情况下,彩礼能否被索回这一问题,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况。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男方有权请求女方归还礼金:
1.男女双方虽已完成结婚登记程序,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从未共同居住过;
2.男方于婚前向女方支付礼金,且由于这笔款项的支出使得男方自身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