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仲裁机构能否受理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华律网

  一、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仲裁机构能否受理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仲裁委均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诉讼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提起劳动诉讼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2.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5.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6.提交书面起诉状;

  7.其他。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仲裁机构能否受理劳动纠纷(图1)

  三、劳动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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