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质量问题可申请退房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华律网

可要求退房的三种质量问题包括:(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无法交付使用的情况;(2)已交付使用房屋的主体结构经过检验确认不合格;以及(3)房屋整体质量低于合同约定规格,无法修复或者虽然经过修复依旧未达标准者。【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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