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一般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华律网

关于农村小产权房的买卖效力问题,应视情况而定。原则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的买卖应被认可,若出售给外乡人员且获相关部门审批,则可视为有效;反之,未经审批的则属无效。小产权房的出现源于以下几个因素:1.城市房价过高:部分大中型城市的房价远超普通居民承受能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应不足,导致小产权房市场需求旺盛。2.政策法规模糊:法律允许农民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自主经营并交易住房,但政策规定中的模糊地带使得小产权房建设泛滥,形成了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3.农地制度不完善:小产权房由农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自建,无需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村集体主导开发可节省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因此农民集体出售小产权房所得收益往往超过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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