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无权收回已缴纳的出资款。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股东投入的资金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法人财产,不再属于股东私人所有,故不可申请退还。若需退股取回资金,必须合法转让股份。公司注册资本须依据章程并经过相关机构登记,非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更改,即遵循资本维持原则。出于维护公司资产稳定和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考虑,公司资本原则上实行只进不出政策。注册资本的不当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权益。以下情况下,对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且该期间持续盈利,符合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重大财产转移;(3)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得以延续。若股东与公司未能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则可在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