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的约束
仲裁员须遵守以下原则:若仲裁过程中出现自身为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形,需主动避让;如未能自动回避,则由当事人提交回避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作者:网络
G20来临,天眼为你“秀杭州”
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东莞调研行 向改革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