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缴纳频率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华律网

维修基金通常需在房屋交付前一次性缴纳完毕。购屋者应按购房款的2%-3%比率向开发商支付此费用,或参照购屋者所购房产与产权过户总价,以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为基准进行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则依据各地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规定而定。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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