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至娘家是可行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以离婚并申请投靠父母的名义,向原先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递交详细的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附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式的离婚证书或者法院裁定文书、户口簿以及户籍证明文件等一系列资料。在收到这些材料之后,派出所将据此为你开具一份户口迁移的准迁证。下一步,你需要携带这份准迁证前往当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完成户口的迁移手续。随后,再返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最终的户籍登记工作,至此,整个户口迁移过程便顺利完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