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完整权的定义是什么
保护作品完整权,乃指确保著作免受歪曲及篡改的权利,属于著作身权范畴。未获作者许可,无人得以擅自对作品作实质性修正,亦不得蓄意扭曲或借用欺诈手法更改原始作品。此项权利使作者能阻止他人毁损其名誉、恶意篡改作品的行为。设立之初,旨在限制他人行为;然而,作者仅能消极地维护自身创作成果,防止他人的歪曲和篡改行为。换言之,唯有在他人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后,保护作品完整权方能真正发挥作用。【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
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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