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热辣滚烫法治为你护航
电影《热辣滚烫》以平凡女孩杜乐莹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了她毕业后宅家多年,在接连遭受亲情、爱情、友情背叛的打击后,认识拳击、学习拳击,进而“改头换面”、战胜自己的故事。
除了主演贾玲瘦了100斤,这部电影还有哪些看点?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付磊带大家一起,以法治视角来看不一样的《热辣滚烫》。
场景一:杜乐莹大学毕业后工作过一段时间,后因不善与人交流选择消极避世,十年来一直宅在父母家中“啃老”,终日无所事事。子女“啃老”违法吗?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自愿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这是父母的自愿行为,但如果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
实践中,子女应充分尊重父母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啃老”,不得侵犯父母的财产权益,这既是做人的道德底线,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子女的基本要求。
场景二:杜乐莹的妹妹杜乐丹离异后独自抚养孩子,与父母、姐姐共同居住。因孩子入学问题,杜乐丹提出将杜乐莹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杜乐莹虽然与妹妹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但仍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同意将房屋过户给杜乐丹,并由杜乐丹代为办理房屋过户事宜。这样做是否有法律风险?
从法律层面而言,杜乐莹同意将房屋无偿过户给杜乐丹,属于赠与行为,不动产物权一经登记,即产生变动之效力,杜乐莹的房屋一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过户,房屋所有权即归属于杜乐丹。
剧中,虽然杜乐莹将房屋过户给杜乐丹仅是为了方便外甥女上学,但两人未据此签订书面协议,杜乐莹签订了房屋过户委托书,杜乐丹即可代为办理房屋过户事宜,如果日后两人因房屋权属问题发生争议,杜乐莹的权利很可能无法保障。因此,即使是兄弟姐妹之间,在涉及财产利益时,也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或者以买卖代替赠与,如果是无偿赠与,也可以附加义务,要求受赠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赠与人反悔的,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赠与房屋的,赠与人可以在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场景三:杜乐莹离开家后,为了生计,在烧烤店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却遭到了老板的性骚扰。遭遇职场性骚扰如何维权?
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性骚扰侵犯受害人人身权利,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
场景四:杜乐莹在烧烤店当服务员时,认识了健身房的拳击教练昊坤。为了让昊坤有资格参加拳击比赛,杜乐莹私下向教练朱天福转账5000元,希望他能退赛,把参赛名额让给昊坤。朱天福同意了,并让杜乐莹给他转三个1314元,两个520元,然后再将剩下的18元转给他。原因是他听说这种代表爱意的数字算是赠与行为,整数算是借款,担心万一有纠纷,还要把钱退回去。那么,朱天福真的可以合法拥有这笔钱吗?
不可以。双方无论是情侣关系还是朋友关系,涉及款项往来首先应该准确界定款项的性质。虽然“520”“1314”这种表达爱意的一些转账,往往会被认定为赠与,但是如果双方已经有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比如像急需用钱或者需要帮忙,或者像电影中双方在之前没有任何交集,这样的转账只有借贷意思,只存在认定借贷关系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如实阐明这笔款项是退出比赛的补偿,也可能因为违反公序良俗和相关法律规定,比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而不具备正当性,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场景五:为了找回生活的方向,杜乐莹决定通过练习拳击来重新找回自我,也因此受了很多伤。拳击比赛中若打伤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参加合法拳击比赛,且遵循相应规则,若打伤人通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文体活动参加者在参加高风险的文体活动时,要量力而行,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一方面要尽量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另一方面切勿意气用事,故意对其他参加者实施侵害行为。
罗聪冉 梁成栋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