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推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月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李培友 刘勇)11月25日,江苏省沛县检察院出台《推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月通报制度》。该《制度》规定,案管部门就每月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将存在的典型问题直接通报给承办检察官,并对检察官出现问题的数量进行排名,为院党组把握全局工作和决策提供参考。

作者:李培友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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