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县检察院进一步规范检察内卷材料装订顺序

发布时间:2014-11-05    来源:高检网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检察内卷立卷归档工作,近日,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检察院《检察机关内卷材料排列顺序(试行)》正式颁布实施,这是该院首次以规定的形式明确了检察机关案件材料的装订顺序。

  该规定根据办案实际需求及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要求而制定,共分6个章节,涵盖了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检察技术、民行监督6个部门28项检察业务的776份检察文书,集中了检察机关所有的法律文书和主要业务活动,是一本检察文书的“活字典”。

  目前,该规定已经下发至全院各内设科室,该院同时下发了配套实施办法,将文书装订工作作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标准,文书装订不符合规范或者缺少文书的将作为扣分项。另外,该院案管部门还加大了审查力度,对不按照要求装订移送法院的公诉文书要求重新装订,减少案件退查率。

  “随着法律文书的更新和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实施,以往的装订规范和要求已不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这部新办法的出台及时弥补了这一欠缺,对于规范检察工作和提高案件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金溪县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高飞娥说。

作者:吴志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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