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推行数字化卷宗提升案管水平

发布时间:2014-07-0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傅鉴 通讯员贺薇)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内,一起彭州市公安局移送的涉嫌合同诈骗案卷宗,成为该院运行“电子卷宗综合管理系统”以来受理的首起案件。 

  该院案管办负责人介绍说,高速扫描仪扫描好卷宗后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即可在电脑屏幕显示出来。“接到公安移送的卷宗后,工作人员会进行拆卷、扫描、编页、编目和上传等工作,而后会将案件关联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在制作完成后,有权限的工作人员可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实现对卷宗的查看、标注和共享。 

  据介绍,“电子卷宗综合管理系统”依托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包含电子卷宗加工制作平台、检察官辅助阅卷平台、检委会阅卷平台、律师电子阅卷管理平台、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平台等五大模块,为案件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 

  目前,该院案件卷宗数字化的范围主要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件、经济犯罪侦查案件等三类。“不久的将来,依托电子卷宗数据系统,公检法有望实现网上协同办案,探索提升信息化水平的新方法。”这名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已率先在全市建立与区法院和区公安分局电子卷宗的数据共享机制。公安机关案件材料全卷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加密移动硬盘将电子卷宗移交给检察院,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终结之后,案管办负责将案件的电子卷宗随纸质卷宗材料同步移送给法院。 

  在完成软件的功能性测试后,成都市院和武侯、金堂两个基层院于本月7日至18日展开试点工作,该市其他17个检察机关有望于7月21日全面启用该系统。

作者:傅鉴 贺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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