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县检察院加密保护犯罪未成年人档案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胡成英)“我们已对你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请你忘记过去,放心读书。”近日,正在准备新学期高三阶段学习的小陶,接到浙江省绍兴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陈君打来的电话。
2011年4月,还在读初三的小陶因一时冲动将邻居陈某的左耳打成了轻伤。事情发生后,小陶和他的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了对方的谅解。今年5月3日,绍兴县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依法对已经读高二的小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了利于他的学习成长,该院决定对小陶的涉罪档案进行封存,并安排专人加密管理。检察机关还向办案的公安机关及小陶所在的学校、社区发送保密提示卡,提醒他们履行保密义务。
“只要小陶遵纪守法,他的这次失足就不会在他的成长履历中留下任何污点,涉罪档案被封存后,他可以和别的孩子一样正常上大学、找工作了。”陈君的一席话让小陶家人吃了“定心丸”。
据了解,今年初,该院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规定》。根据该规定,犯罪记录一旦进入该院专设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室”,除司法机关因为办案或有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
(原标题:忘记过去 放心读书)
作者:范跃红 胡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