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案管三字经方便又好记

发布时间:2012-12-17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黄作颖 李涛) “说案管,管质量,促公正,提效率。一管理,是核心;二监督,为目的……”近日,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东海到江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查阅案卷,原本计划花半天时间,没想到通过该院案管工作人员细致快捷的服务,一个半小时就全部查询结束。时间尚早,他就在案管大厅转了转,很快被墙上挂着的一幅“三字经”图板给吸引住,忍不住轻声诵读起来。  

  “借传统文化之言说案管新职责,感觉很有创意,而且还有几分亲切感,不错!”离开时,潘东海对该院的案管“三字经”赞不绝口。 

  作为江西省检察院今年6月成立的新部门,如何让案管工作更广泛地被了解,该院分管此项工作的检委会专职委员孙牯昌和案管办负责人李凯俊动足了脑筋。通过集思广益,在该院案管办制定案件管理有关规定不久,这份案管“三字经”就新鲜“出炉”了。 

  96个字的案管“三字经”将案管机构的价值定位、工作模式、职责要求全部囊括,被做成展板后,挂在了江西省检察院案管中心大厅的醒目位置,进出大厅的人一目了然。该省各地检察机关也纷纷借鉴,形成了统一的江西检察案管文化风格。 

  通过“三字经”提炼案件管理规范、高效、保密、文明的工作理念,促进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是江西省检察院的一项有益尝试。该院案管办成立后,制定了9个案件管理工作规定,设计出48种表格文书和案卡台账,使全程监督办案流程,监管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评查案件质量等工作有章可循。自今年8月10日正式对外统一受理案件起,目前案管办已受理并分流案件109件,不予受理1件,发出预警提示通知书2份,开具法律文书37份,对外送达和接收法律文书56份,移送案件21件,有效强化了监督,促进了规范办案。

作者:欧阳晶 黄作颖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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