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南郊区创新案管模式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12-13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春华 郭超美 通讯员王晋忠)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院在案件管理工作方面持续创新,注重依靠制度程序和信息化应用强化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职能,通过专门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范、专项投入开发智能系统软件、配套评查考核奖励办法,努力推动全院各类案件快速规范流转,收到良好效果。 

  去年12月1日,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正式成立,制定了《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配套了专门开发的智能管理软件系统。根据实施办法,案件管理中心全面把握全院办案进展情况,对办案期限、定性、取证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制约。案件管理中心成立后,工作人员统一将公安机关移交的纸质案卷转换为电子案卷,利用软件系统同时发送给侦查监督部门主管领导和案件承办人,直接在网上进行审查。如今,该院批捕审查件用时缩短至2到3天,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 

  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对所有流转案件特别是批捕、公诉案件实施实体审查,实现了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彼此制约、互相监督,有效避免了违法办案问题的发生。对疑难案件或有争议的案件,案管中心和业务科室一起探讨案件,如双方讨论仍难达成一致,即由双方共同填写《非同意见提请表》,将案件及时提交检察长和检委会集体研究处理,以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该院案管中心还分别对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监所等8个部门执法办案工作进行考核评分,针对办案环节、办案结果、办案时限进行全面的分值量化,并与各科室年底评优评先奖励、干警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励推动全院上下共同争创一流。 

  据统计,该院案管中心运行一年来,统一受理审查、建档监控各类案件292件,作出不予受理案件决定7件,发出执法程序监督意见14次,发出期限预警22件次,受理各类扣押赃证物95件,在处理争议较大疑难案件方面未出现任何违反规定或违反程序的问题,社会反响良好。

作者:黄春华 郭超美 王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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