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苑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实行台账分流

发布时间:2012-07-04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薛晨光 王常占)河北省清苑县检察院日前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当日,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寻衅滋事案,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审查后,将案件记入台账并分流到具体承办部门。目前,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已将批捕、起诉、自侦、民行、控告申诉等案件统一纳入受理范围,进行归口分流及备案监控。

作者:薛晨光 王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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