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阴把案管中心捧起来
“科级编制,8名人员,检察长之下,其他科室之上”,山西省山阴县检察院案管中心的编制定位,从成立之日起就让人艳羡不已。对一个只有70人的县级院来说,用10%的比例组建一个新的内设机构,且给予在当地来说很高的机构规格,确实有点“奢华”。但该院检察长王划说,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和统筹管理,案管中心就得有职、有权。
在王划看来,案管中心虽说是检察长和检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对全院的检察业务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但这是个“得罪人”的活儿,规格低了可不行。从一开始,该院党组就明确一个理念:高看、优待案管工作,创造一切条件,树立案管权威。编制上,院里为案管中心申报的是科级编制,朔州市编办批准的也是这个编制。这在地级以上的城市也许不算什么,但在县级检察院,科级和副检察长是一个级别,而其他科室虽然叫科,但大多数都是股级。定位上,案管中心“直接向检察长和检委会负责”,由院纪检组组长分管(按照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原则,不分管业务工作领导的分管案管中心),是检察长之下、其他业务科室之上的“业务管理部门”,案管中心有权对全院的业务部门进行监督,其定位高于其他内设机构。尤其在人员配备上,院里给案管中心的都是精兵强将,且一配就是8人。案管中心主任赵雁云,是泼辣能干的“杨排风”,12年的公诉生涯给她打下了扎实的业务基础。作为山西案管第一人,她是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中唯一的检委会委员。陆续到位的其他7人,也都是各科室调来的业务尖子和管理能手。
王划说,领导的支持、认可,是他们做好工作的坚强后盾。“我们就是要把案管中心‘捧’起来,硬件、软件保障好了,他们才能发挥作用,不辱使命。”
作者:郭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