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司法局构建政府合同全链条规范化监管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广东政法网

  日前,汕尾市司法局以“重合同、防风险,合规范”为导向,致力构建政府合同全链条规范化监管模式,提请汕尾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汕尾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于对全市范围内政府合同签订情况的深入调研与摸底分析,精准识别并锁定了合同管理中的关键问题和整改方向。该办法以政府合同从启动到签署,再到履行和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为线索,通过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风险防控,实现了合同管理的闭环效应。

  在合同“起草关”,《管理办法》首先明确了起草部门的职责,强调“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起草部门对合同相对方的资格、资质、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合同可能涉及的法律、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稳定等风险进行预先评估。同时,规范了合同文本的必备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针对合同“审查关”,《管理办法》将合法性审查确定为签订政府合同的必经程序,严禁以任何形式替代。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要求、时限以及需要审查的内容,确保每一份政府合同在签署前都经过严格的法律把关。

  在合同“管理关”,《管理办法》则通过建立合同年度履约监管报告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实现了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合同承办单位需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合同年度履约情况报告,并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这些措施不仅加强了合同的后续跟踪和管理,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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