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立遗嘱之人不幸去世后,便可宣告自书遗嘱立即产生效力并且有效期为永久性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有权自主订立遗嘱来合理地处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富,同时亦有资格指定遗嘱执行人进行后续处理。
倘若因遗产继承而引发纷争等问题时,诉讼时效将被设定为三年,自然是从继承人开始察觉或理应察觉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