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辈在遗产继承中能否取得相应权益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形加以判断。
首先,若祖父母预先设定了遗赠协议明确表示遗产将授予孙子,那么孙子便具备了合法继承祖父母遗产的资格。
其次,假如祖父母的其他直系血亲比他们更早离世,那么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孙子可以成为祖父母财产的替代继承人,即被称为代位继承权人。
然而,如果未满足以上两个特定条件,则孙子难以获取祖父母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