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法定继承是否由第一继承人均分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分配方式并非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能平均分割遗产。
实际上,这取决于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是否曾立下有效遗嘱来指定遗嘱继承人。
若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则应依照遗嘱中所指明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在未订立遗嘱的情形下,则应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
在此过程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应当平分为获得遗产的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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